津政发[2002]1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市外环线外侧绿化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外环线外侧绿化带建设和外环河工程义务劳动的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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