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則 第一条:本会名为中国医疗卫生建筑研究会。第二条:本会员是由我国从事医疗卫生建筑的教育、设计与研究的工作者;从事医疗卫生建设与管理的工作者组成。本会接受卫生部的领导和建设部的业务指导,是中国卫生经济学会下的二级学会组织。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团结和联络全国从事医疗卫生建筑的广大科技管理人员,积极开展对医疗卫生现代化建筑的探索,使之既适合国情又富有时代特征,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建筑设计水平,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第四条:本会坚持辩证唯物主义,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遵循实事求是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