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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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2020-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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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简介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为了加快我省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和农村电网改造,确保今年内将农村生活照明电价降到0.80元/千瓦时,省政府决定在三亚、文昌、琼海、陵水等4个市县和其它市县的部分乡镇(每个市县1至3个乡镇,具体由市县政府选定)开展农村电力体制改革的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定于今年6月底以前完成。各市、县、自治县政府要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立即行动起来,把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农村电网改造和降低农村电价作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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