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台政办发[2009]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关于《全市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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