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电网 (含县城电网, 以下简称
农网) 建设与改造工程的管理, 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保
证工程顺利进行, 达到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的目标,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农网
建设与改造。
第三条 农网建设与改造项目实行项目法人制、
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各网、省 (市、
区)电力公司为工程项目法人, 负责农网建设与改造工
程的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 农网建设与改造项目按照安全可靠、经
济适用、符合国情的原则安排。
第二章 计划管理
第五条 农网建设与改造必须结合当地社会经济
发展需要统一规划, 纳入电力发展规划和社会经济发
展计划。
第六条 农网建设与改造由国家电网公司负责指
导规划编制与计划立项审查、协调平衡和监督实施。各
网、省 (市、区) 电力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