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薰黔 瓣
会内设置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 目督查
办公室
。
各地区
、
部门根据工作需要
,
可设置相应的督查机构或指定专管人
员
。
第十二条 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
目督查办公室 的主要职责是 负责委
派项 目督查员 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和
地方经贸委按照监督管理内容
,
对项
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建立项 目
跟踪制度和监督体系 受理与项 目建
设有关问题的举报 对监督过程中发
现的重大问题
,
提出整改建议并向国
家经贸委及有关部门报告 监督整改
措施的实施以及有关部门作出的处理
决定的执行情况
。
第十三条 建立项 目定期报告制
度
。
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 目督查办公
室建立项 目档案和数据库
,
并实行国
家重点技术改造项 目进展情况季调度
制度
。
地方经贸委和 国家行业主管部
门
,
按季度向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 目
督查办公室报告本地区或本行业企业
项 目的进展情况
,
企业按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