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关于符合要求的水泥、平板玻璃建成项目名单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现将省级政府清理整顿后报备的,经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符合要求的水泥、平板玻璃建成项目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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