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咸阳市城区公告租赁住房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秦都、渭城区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现将《咸阳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咸阳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0一三年二月十六日咸阳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1号令《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陕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陕政发[2010]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城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申报条件及保障对象(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具备的条件1、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80%的家庭。离异或户口不在城区的单个人员以单身家庭计,以下均称为申请家庭。2、住房困难家庭。家庭或个人在本市无购房、无自有性住房、无承租单位公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以下的家庭。(二)保障对象1、咸阳城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