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秦都、渭城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咸阳市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九年十月三十日咸阳市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令第162号)、《陕西省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实施意见》(陕政发〔2007〕16号)精神,结合我市城区目前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廉租住房保障力度,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提高廉租住房保障标准,切实改善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条件,努力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二、总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