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宁夏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建设单位首要责任管理规定第一条为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有效杜绝工程质量问题,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力推进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区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第三条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建设活动的总牵头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负有首要责任。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依法开工建设,全面履行管理职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同约定。因工程质量问题,对工程所有权人、使用人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先行赔偿责任。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