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经信投资字[2015]96号各省属企业、央企驻晋一级单位,各省外驻晋发电企业,各有关单位: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15号),为规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我委研究制定了《全省现役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5年4月20日全省现役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细则第一条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