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中线自通水以来,水质各项指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Ⅱ类指标,得到沿线社会居民的普遍欢迎和认可。为提高供水安全保障,在沿线规划设置一定的调蓄工程是非常必要的,由于调蓄工程在规划、资金、土地等方面涉及到地方部门,由南水北调中线管理单位难以单独完成,因此需要多方共同参与,发挥沿线地方政府积极性。文章通过探讨南水北调调蓄工程在协商机制方面的实践,在协商代表组成、协商议题、协商形式和协商规程等方面形成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从而有效促进南水北调相关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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