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或指定相应机构
,
负责本省
、
自治区
、
直辖市示范工程的
组织管理工作
。
各示范工程在建设阶段
,
小区
开发建设单位应联合有智能建筑设计
、
集成商资质
、
施工等单位组成技术管理
小组负责精密实施和具体指导
。
四
、
示范工祖的申报
、
审批
示范工穆由住宅小区开发建设
单位提出 申请
,
报当地政府和本省
、
自
治区
、
直辖市建委 厅 批准后 上报
住宅办
。
住宅办将组织建筑智能化系统
工程设计专家委员会等有关专家对申报
的示范工程的智能化设计
、
集成
、
施工
方案进行评审 评审通过后 报示范工
程领导小组批准
,
正式发文列入示范工
程计划
。
五
、
示范工程的检查验收
示范工程建设必须与住宅小区
工程建设密切配合 同步进行
。
在实施
过程中 住宅办将派专家组进行中 间检
查 确保科技含量到位和工程质量达
标
。
示范工程竣工 交付使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