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监理工程师
职业责任保险
文/庇永平 王忠英 田患民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建
设项目的质量、工期以及造价等问题和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越
来越密切.可以说 现阶段建设监理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社
会对监理工程师寄予了极大的期望。与此同时,监理工程师提
供专业技术服务时可能面对的风险也逐步凸现出来。为了推动
监理事业的发展,需要推行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保险制度.以
防范监理工程师职业风险。
一
、 我国职业责任保险的特点
我国职业责任保险尚处于起步阶段,目前仅在个别经济较
发达地区开办了一些职业责任保险,主要包括律师职业责任保
险 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医师职业责任保险、设计职业责任
保险 中国首份监理责任保险于2002年在上海诞生。但上述职
业责任保险尚处于试办阶段,远未形成规模。与其他险种相比
职业责任保险从总体上仍然是最为滞后的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