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设监理事业经历了从试点到全面推行监理制度两个发展阶段,并逐步从内部监理向社会监理过渡。为了进一步完善工程监理制度,目前水运建设工程监理尚存在着一些问题急待解决。 一、监理工作应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 国际上通常把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作为工程合同中的一个内容,明确了在工程实施管理中有关业主、承包商和监理工程师的地位、职责、权力和义务,以及工程中的程序和有关事件的处理原则等,在工程施工中,方便业主、承包商、监理工程师三者之间的协调和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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