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XX 08/2006
政策
ZhengCe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民用建筑工程
节能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民用建筑
工程符合建筑节能标准,根据《 建设工
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
计管理条例》、《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
标准监督规定》、《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
规定》、《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从事民用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
建等有关活动及对民用建筑工程质量
实施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
建筑和公共建筑。
第三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
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单位,应当遵守
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和技术
标准,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并依法对民
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负责。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