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汕头市“三旧”改造配建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实施细则(试行)》
随着《汕头市市级人才住房建设与使用管理办法》的出台实施,且《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三旧”改造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经评估并报经市政府同意,已于2024年9月30日到期自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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