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工程施工方是受业主方的委托承担工程建设任务,因此施工方就必须要树立服务观念,即为项目建设服务,为业主提供建设服务,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服务;另外,所签订的合同中也规定了施工方的任务、权利和义务,因此施工方作为项目建设的一个重要参与方,其项目管理不仅应服务于施工方本身的利益,也必须服务于项目的整体利益。项目的整体利益和施工方本身的利益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两者有其统一的一面,也有其矛盾的一面,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因此如何在工程实施管理过程中处理好这矛盾统一关系,是项目能否取得圆满完成,施工方能否取得好的经济效益的关健。要达到并实现这一目的,施工方在管理过程中进行目标的动态控制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