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物价》2005.08
经国务院批准 , 我国房地产价格统计工作于
1997 年开始在全国 35 个大中城市展开。随着我
国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 , 目前房地产价格统计的
时效性、代表性以及调查频率和调查内容已不能
满足国家调控决策、国民经济核算和社会公众的
需 求 。 为 此 ,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和 国 家 统 计 局 于
2004 年 7 月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地产
价格指数编制工作的通知》, 就完善房地产价格
指数编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 并就我国房地产
价格统计改革等问题向国务院上报了《关于加强
我 国 房 地 产 价 格 统 计 工 作 的 请 示 》。 今 年 1 月 ,
国务院领导批准了我国房地产价格统计工作的改
革计划, 国家统计局领导指示要求城调总队立即
组织实施。今年 4 月 20 日 , 国家统计局和国家
发展改革委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