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在全国工会领导干部理论研讨会上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是中国工会运动发展的历史选择,必须立足我国的基本国情,充分认识中国工会的本质特性,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工会的特色,充分发挥工会在国家政权中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各级工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的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紧紧围绕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钎,树立和落实"以职工为本,主动依靠科学维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企业工会工作原则,建立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推动工会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在推动改革发展、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政治稳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重要的支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