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规划局目前出台文件要求,从2008年11月15日开始,住宅等建筑项目规划时必须进行建筑物日照分析,受遮挡的住宅建筑每套至少有一个居室大寒目的有效日照不低于3小时。从11月15日起施行的《厦门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规定,凡未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住宅建筑项目及可能对住宅建筑产生日照影响的其他项目,均须进行建筑物日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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