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投标管理体制和有形建筑市场改革的思考
肖永建 罗安国 龙文武 倪卉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 ,常德 ,415006)
《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 ,在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 ,招投
标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招投标市场较以前得到
一定程度的规范。但是 ,招投标领域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
问题 ,在形式和程序合法化的掩盖下 ,各种违法现象更趋复杂与
隐蔽 ,招投标监管难度越来越大。本文针对当前招投标领域招
投标管理体制和有形建筑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 ,提出如下改革
意见。
一、关于招投标管理体制改革
现行的招投标行政监管权比照国务院的分工 ,分属于发改、
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 ,这种分散的监管体制存在一定弊端。
政府相关部门在招投标活动中有时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
员”,无法从体制上保证招投标监督的公平、公正 ,完全靠部门及
其工作人员的自觉性。同时 ,执法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