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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档 案 报 送 告 知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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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 279号令)、《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建设
部第 90号令)、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 (GB/T50328-2014)各行业标准《建筑工
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的规定,你单位建设的 工程自竣工验
收合格之日起 3个月内必须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为了做好该项目档案的编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告知如下:
一、工程档案报送的内容和组卷方法
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规定,向城建档案部门报送的工程档案为部分具有
长期和永久保存价值的工程档案,具体内容和组卷方法可参照《三亚市建筑工程档案报送内
容组卷表》(见附件)整理。
二、工程档案的质量要求
工程档案的案卷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和《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
程》的要求。
三、工程档案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