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
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
公消 [2011]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消防局:
近年来,南京中环国际广场、哈尔滨经纬 360度双子星大厦、济南奥体中心、
北京央视新址附属文化中心、上海胶州教师公寓、沈阳皇朝万鑫大厦等相继发生
建筑外保温材料火灾,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
已成为一类新的火灾隐患,由此引发的火灾已呈多发势头。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
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
在修订有关标准、规定,经部领导批准,在新标准、规定发布前,本着对国家和
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为遏制当前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火灾高
发的势头,把好火灾防控源头关,现就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
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将民用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