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三 高层建筑日照分析规则
1、日照分析是指:建设单位为了确定拟建高层建筑对
自身和对相邻建筑可能产生日照影响而委托设计单位对拟
建高层建筑进行日照分析,编制《日照分析报告》 。《日照分
析报告》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核高层建筑规划设计方案的
依据之一。
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导致建筑位置、外轮廓、户型、窗户
等改变的,应随调整方案重新报送《日照分析报告》 。
2、《日照分析报告》应当由具备规划设计或建筑设计资
质的单位编制。日照分析应当采用通过建设部鉴定的日照分
析软件或行业标准方法。
3、日照分析适用于居住建筑和医院病房楼、休(疗)
养院住宿楼、幼儿园、托儿所和中小学教学楼、宿舍等建筑
(以下简称文教卫生建筑) 。
4、日照分析应当保证受遮挡建筑主要朝向窗户的日照
有效时间, 次要朝向按规定的建筑间距控制, 不做日照分析。
条式建筑以垂直长边的方向为主要朝向,点式建筑以南
北向为主要朝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