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根据
《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
查标准》、《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
定》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结合我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 本制度所指的安全生产投入,是指按上级文件规定的安全生产保证金
和安全生产措施费。 安全生产措施费必须在成本中列支, 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
业安全生产条件。
二、 项目安全生产投入管理的主控部门为安质部,协办部门为工程部、财
务部,物资部,分管领导为安全总监。
三、 安全生产费用的开支范围:
3.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3.1.1. “四口” (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 )、“五临边”(未
安装栏杆的平台临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临边、上下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