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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浪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浆砌石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丹江口汉江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浪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部
二○○八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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浆 砌 石 工 程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一、总 则
1.1 为有利于浆砌石工程的施工监理,规范监理活动,依据施工承建合同、设计文件
以及 SL260—98《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DJ207—82《水工混凝土工程施工规范》等有关
规程、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1.2 本细则适用于丹江口市浪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浆砌石工程。
1.3 河堤挡墙工程施工监理应以施工过程现场控制为重点。工程质量应实行以单元工
程和工序质量控制为基础的标准化、程序化和量化管理。
二、开工条件控制
2.1 开工条件控制按下列程序进行;
(1)向施工单位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2)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措施计划。
(3)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
(4)组织设计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