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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现场协调措施
(一)组织协调的工作内容
1、协助项目法人协调好规划、城建、消防、环保、质检等有关
部门对工程项目的管理。
2 、协助项目法人协调好与供电、供水、排水等资源供应部门的
相互关系。
3 、协调好项目法人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等方面的
相互关系,以保证现场施工有序进行。
4、协调好工程建设人员、材料等方面的平衡关系,以保证项目
如期按质完成。
5 、协调好内部关系,搞好现场监理工作。
(二)现场协调制度
工地会议制度作为协调组织工作的基本方法,其形式分为:第一
次工地会议、工地会议和现场协调会。
1 、第一次工地会议(开工会议)
第一次工地会议必须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召开,由业主主持,总监
应事先将会议议程通知业主、 承包人等方面, 必要进可先召开一次预
备会议,使各方为会议做好充分准备工作。 第一次工地会议的主要内
容: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