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1.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和制度,严格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尽职尽责按监理规
划要求完成监理工作任务;
2. 严格执行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把 FIDIC 条款有机
结合起来,与国际通用的、权威性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接轨;
3. 施工监理以质量为重点,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以维护
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为准则,严把质量关;
4. 努力钻研业务,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和
扎实的工作作风。尊重客观实际,准确反映情况,以科学数据为依
据;
5. 坚持原则、遵纪守法、秉公办事。严格遵守监理人员职业道
德,不谋私利,不允许在施工、材料、设备生产供应单位中兼职,
不允许充当本工程设计、 施工承包和材料设备供应有关业务的直接
或间接的中介人;
6. 不允许泄露本工程项目需要保密的事项, 在发表与本工程项
目有关的资料和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