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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发布广东省标准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
计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建科字 [2006]20 号)
粤建科字 [2006]20 号
广州市建委, 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 规划(国土)局、城建局(公
用局、市政局、城管办)、房管局(住宅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建设厅粤建科函 [2003]622 号文的要求,由广东
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编制的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
设计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经组织专家审查,现批准为广东
省地方标准,编号为 DBJ15-50-2006 ,自 2006 年 3月 15日起实
施。
本规范由省建设厅负责管理,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
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广东省建设厅
二 OO六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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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标准
广东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实施细则
DBJ**-**-**
广州
2005年 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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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根据广东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