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管理)工程款支
付(办法 )
首都机场地产集团有限 X 公司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
1. 目的
2. 为规范首都机场地产集团有限 X公司 (下称“首地集团”)工程款(预
付款、进度款、结算款)、保修金、材料设备款、设计费等款项的审
批及支付,控制成本费用支出,保障工程进度,特制订本办法。
3. 适用范围
4. 本办法适用于首地集团全资、控股以及有实质性控制力的开发类
项目 X公司(以下简称“项目 X公司”)
5. 术语
5.1 合同金额
5.2 指合同约定的金额。无明确签约金额的合同必须估出总价。
5.3 甲供材金额
5.4 指在合同的条款中约定甲供材金额。甲供材是指在施工环节由甲
方购买的材料或设备,然后提供给乙方进行施工。
5.5 有效签约金额
5.6 总包合同招标时,对于暂定项目、暂估价款、专业分包工程先估
算总造价,最终中标单位将根据合同约定重新确定暂定项目或暂
估价款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