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三局施工项目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全局施工项目管理工作的发展,促进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系统化
、科学化和规范化,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施工项目管理是建筑业企业运用系统的观点、理论和科学技术对施工项
目进行的计划、组织、监督、控制、协调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 施工项目管理的核心是以项目全额责任承包为依托,落实项目经理责任
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实现"标价分离、过程精品、CI形象"的一体化管理。
第四条 本条例规定了施工项目管理的基本模式、原则、方法和要求,是制订项
目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实施施工项目管理的基本依据和强
制性条文。
第五条 本条例适用于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及所承接的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等
施工项目。
第二章 企业管理层的基本要求和职责
第六条 局、公司应积极进行施工项目管理的配套改革,创造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