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工程首次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005]57 号
1 总 则
1.0.1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为统一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 方法和内容, 规范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
①
及有关机构
②
的质量行为,
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安全,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
护社会公共利益, 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制定火电、 送变电工程 11个阶段性质量监督
检查典型大纲。
凡接人公用电网的电力建设项目,包括各类投资方式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均应按上述相关典
型大纲的规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1.0.2 《火电工程首次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以下简称本《大纲》 )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
心站 (以下简称中心站 ),对火电建设工程正式开工后的首次工程质量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