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关于印发《厦门市建筑安装工程劳保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号:厦建建〔 2008〕41号 发稿时间: 2010-2-21 阅读次数: 401)
各区建设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劳保费使用管理, 确保施工企业职工依法依约获得劳动保障, 我局制定了
《厦门市建筑安装工程劳保费用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 请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
请径报我局建筑业处。
二○○八年八月六日
厦门市建筑安装工程劳保费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劳保费使用管理, 确保施工企业职工依法依约获得劳动保障, 根据《建
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人 [1996]512 号)等有关
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劳保费用 (以下简称劳保费 )是指建筑工程造价的法定组成部分 ,
是专用于保障施工企业为其职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