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永昌商砼有限公司轻质材料厂
1#厂房人工挖孔桩
自
评
报
告
编制人:
审核人:
鄂州市永昌实业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 月 日
鄂州市永昌商砼有限公司轻质材料厂
1# 厂 房 自 评 报 告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鄂州市永昌商砼有限公司轻质材料厂 1#厂房
建设单位: 鄂州市永昌实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海口市城市规划设计院武汉分院
勘察单位:武汉市地质勘查设计院
施工单位:鄂州市文昌建筑安装公司
监理单位:鄂州市土木建设监理公司
2、工程特征:
鄂州市永昌商砼有限公司轻质材料厂 1#厂房建筑总面积 1517.63m2,
建筑高度 15.3m,基础采用人工挖孔桩。建筑结构形式为门式刚架。
二、 工程质量评价依据
本工程依据海口市城市规划设计院武汉分院设计图、图纸会审及设计
变更,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及标准为依据进行施工。
三、 施工情况
基础人工挖孔桩部分按图纸设计要求及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