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踏勘记录表
编号: Q/ZW-JL-hp-01 第 1 页 (共 页)
项目名称 勘察日期
踏勘人员
1、进行现状调查并对实际情形与书面资料进行对照和确认,确定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
2、 相关方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如建设单位、可研编制单位、 当地环保局开发科、 监测单位等;
3、 索取基本资料:地理地质、气候气象、水文、功能区划、政府规划、社会环境、已有的环
境监测数据;
4、 确认选址具体位置、平面布置,选址选线周围的环境敏感点,拟定的水源和排放点、纳污
水体,拟定的大气排放点和固废排放位置,厂址的土地性质和归属等;
5、 开展公众参与的相关事项,如环评公告与意见收集,环评简本公告与意见收集等;
6、 其他必要的事项,如安排环境监测计划或监测布点、当地环保局应出具的相关意见等。
现场勘察记录:
记录人:(签字):
年 月 日
以上记录与实际情况相符
被评价单位确认人(签字) :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