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 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节 木 构 件 支 设
一、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 ,底端
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木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拉牢。
二、采用杵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
修复。
三、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
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四、支设 4 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
台;不足 4米的,可使用马凳使用。
五、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
模上行走。
六、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
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工完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
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七、拆除薄腹梁、吊车梁、桁架等预制构件模板,应随拆随加顶撑
支牢,防止构件倾倒。
第二节 木 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