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奖惩制度
一、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1、统一领导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每月度召开安全
生产会议,研究决策项目部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2、督促各部门和专业队落实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
律法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及上级规章制度。
3、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设置职责明确的安全管
理部,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审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策划方案、批准各项安
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保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 ;
6、组织开展项目部安全生产考核,定期开展专业队平
安工地建设评价,按照有关制度及合同实施奖惩;
7、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
理等。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条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对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为项目部安全
生产第一责任人;
2、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