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1997-10-1 省政府第 6号令
原省政府第 6 号令,经 1997 年 10月 22日省人民政府第五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甘肃
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修订后的 《甘肃省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以省政府 27 号令发布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工程建设施工招标
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我省境内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装饰等建筑面积 2000 平方米以上或总投
资 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除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宜招标的特殊工程外,均应按本办法实
行招标。
第三条 施工招标投标,应当坚持公平交易、平等竞争的原则,不受地区、部门限制。
第四条 施工招标投标是双方当事人依法进行的经济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凡具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