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家园资产经营公司
资产 /管理 /ZD009
东方家园门店施工期间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一、装修管理规定:
1、承租方施工必须按照装修方案、施工图纸、电路布置图、工艺做法进行装修。
2、装修施工要求:
(1) 施工单位进场前必须签订《进场施工安全协议》 。
(2)施工方案要考虑施工安全,不能用商场内的建筑构件作为卸力构件,不能在地面剔凿和
打眼。
二、施工用电用水要求:
1、临时用电:施工方必须使用装有安全及计量装置的临时配电箱,经门店物业部门同意后,
在物业部电工监督下安全使用。
2、照明:为了保证施工现场用电安全,临时照明应符合用电安全规范,不得乱接电源和使用
裸露电缆,现场要有安全开关控制。
3、灯具:要求安装牢固,灯源要远离易燃物品。
4、临时用水:施工方用水必须经物业部同意,必须使用安装计量装置的指定水源,施工方必
须保证用水安全,由于出现跑水、漏水等现象,所造成的损失施工方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