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 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 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 ;高度不足 2.20m者应计算 1/2 面积。
2.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 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 ; 净高在 1.20m至 2.10m的
部位应计算 1/2 面积 ;净高不足 l.20m 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二、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 , 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 ,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
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 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20m 及以
上者应计算全面积 ;层高不足 2.20m 者应计算 1/2 面积。
三、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
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