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PFD-305-13.33-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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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部汽机副操作员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甘肃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运行部汽机专工的职责和工作内容等。
本标准适用于甘肃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运行部汽机专工的工作岗位。
2 职责
2.1 汽机副操作员受值长、主操的领导和指挥,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协助主操完成各项工作。
2.2 认真完成值长、主操安排的各种操作任务。
2.3 当运行设备异常和事故时,听从值长、主操指挥,果断处理并及时汇报。
2.4 当主操离开岗位时,经值长同意,可临时代替主操工作。
2.5 认真按时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应及时汇报主操,并及时果断处理。
2.6 认真填写岗位记录,定时抄表送值长审阅。
2.7 配合主操对本机组其他人员操作的正确性及劳动纪律进行监督。
3 基本技能
3.1 政治思想与职业道德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开放 , 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 , 有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