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设备设施管理作业规程
1. 目的
规范公司各管理处设备、设施管理工作 , 保证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确保功能
正常发挥。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管理处设备设施维护及检查。
3. 定义
3.1 公用设备:包括供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电梯、中央空调系统、弱
电系统、会所泳乐设备及加工维修工具设备等。
3.1.1 供配电系统 :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动力柜、控制柜(箱) 、公共照明、供电
线路、防雷系统等。
3.1.2 给排水系统:供水管网、供暖管网、排污管网、雨水管网、生活水泵、潜污排
水泵、中水处理设备等。
3.1.3 消防系统:烟雾、温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消防栓报警按钮、消防控制主
机、联动柜、消防对讲系统、消防水泵、水泵结合器、消防栓、消防管网、排
烟送风系统、防火卷帘门、紧急广播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等。
3.1.4 中央空调系统:冷水机组、冷却水塔、冷冻水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