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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质量工作履约检查及履约考评管理办法(试行)
(DTJS/ZY-AZ-13)
1 总则
1.1 为加强天津地铁工程和枢纽工程施工单位质量工作履约检查和履约考评管理, 对
工程质量实施有效控制, 保证合同质量目标的实现,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的相关
条款,特制订本办法。
1.2 施工单位质量工作的履约管理包括履约检查和履约考评两大内容, 其中履约考评
按季度进行。
1.3 本办法适用于天津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所建设管理的地铁工程和枢纽工程。
2 履约检查
2.1 履约检查内容
对施工单位质量履约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开工控制工作、 测量控制工作、材料(含
构配件)验收控制工作、 工程验收及创优工作、 档案资料工作、基坑工程、防水工程、
钢筋混凝土工程、联络通道工程、盾构工程,其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和标准要求详见
附表 DTJS/ZY-AZ-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