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7 号
《广东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已经 2010年 7月 1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
5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0年 10
月 1日起施行。
省 长
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广东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在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监督
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
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广
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
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在建建设项
目)的安全设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
法律、法规、规章对在建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建设
及其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在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是指
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防范生产安全事
故的设施、设备、装置、构(建)筑物。
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