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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铁路局文件
乌铁总〔 2010〕 421号
关于印发《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营业线
施工安全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经路局研究决定, 为进一步细化落实铁运 〔2010〕51号文件,
对《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乌铁总
〔 2010〕 174 号)进行补充,明确新线建设、既有线改造、地方
工程项目等各级部门的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同时,对主要施工项
目明确作业时间标准,提高施工组织效率。特制订《乌鲁木齐铁
路局铁 路营业线施工安 全管理补充规定 》(技术 规章 编号
WLG/ZH108 -2010),请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二 O一 O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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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LG/ZH108 -2010
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
安全管理补充规定
一、总则
第 1 条 临近营业线的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
方工程等与既有线平行、交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