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砖砌体施工作业指导书
1. 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砖砌体分项工程的施工工艺, 适用于一般民用与工业建筑
的墙体砌作分项工程的施工。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
2.1.1 水泥: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一般常普通水泥,但必须具有质保单及复
试报告,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同日期、标号品种的水泥需分批堆放,并有标
识、储存日期超过三个月需重新做试验,合格后方可再用。
2.1.2 砂子:宜采用中粗黄砂,具有质保单及复试报告,过筛去除杂物,含
泥量应不大于 5%。
2.1.3 石灰膏:应使用网筛过滤熟化 15天以上的灰胶,或直接采用厂家成品,
但质量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2.1.4 砖块:一般砖砌体常用粘土砖 240×115×53 和 20孔承多孔砖 240×
115×90混合使用,但砖必须具有质保单及复试报告,抗拆和抗压强度均达到设
计标准后方可使用。
2.1.5 水:一般采用干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