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青建管字〔 2008〕8号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定标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现将《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定标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2
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保证评标的科学
性、公正性,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阶段的建设工程监理 (以下简称监理)
招标投标活动。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
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及桥涵、公共交
通、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