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西省赣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 全 环 保 部 文 件
受控标识: 分发号:
文件编号: JXGYJZ/AQ.19.2011 编写:安全环保部 实施日期: 2012.05.28
版 次:A/0 批准:黄海英 发放部门:行政人事部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施工单位在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中具体应遵守的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各项目部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实施。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号)和(江西省消防
条例)的规定。
3 职责
3.1 项目经理:是本项目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对项目工程作业场所的消防负直接责任。
3.2 工程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号)和(江
西省消防条例)的规定,针对施工生产特点,制定消防制度和防火措施。
3.3 工程项目要明确划分重点防火区和防火区,绘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