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内危险作业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
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现场危险作业的管理工作。
3、管理职责
3.1 综合管理部 负责公司危险作业的全面管理工作。
3.2 各部门对现场危险作业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3.3 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据本制度对危险作业实施监督管理和落实。
4、程序
4.1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作业:
(1)在危险区域或不安全状态下作业;
(2)接触危险物质的作业(如毒气、毒物、高温、辐射等) ;
(3)其他危险作业;
4.2 凡进行危险作业应事先提出申请, 填写危险作业工作票, 经领导同意批准后,
制定必要的防范措施后, 综合管理部 方可安排任务。
4.3 危险作业的审批视危险程度而定, 特别危险作业由 综合管理部 相关负责人审
批,危险较大的作业由 生产部负责 审批,危险性较小的作业由